房屋建筑植筋加固工程項目,可分為房屋結構整體抗震加固(即管理系統加固)和構件加固。加固是針對房屋結構整體抗震性能不佳現行標準抗震評定規范進行的加固;構件加固指的是對局部構件承載力不足而進行的局部加固。
1、加強或增大構件,應清除或減小不利條件,避免局部提升引起結構彎曲剛度或抗壓強度的基因突變;
2、增加構件與原有構件之間應可靠連接;增加抗震墻、柱等縱向構件應具有可靠基礎;
3、加固常用原材料種類與原構造相同時,其抗壓強度等級不可小于原構造材料的具體抗壓強度;
4、加強設計方案應著重于節點連接結構設計方案;
5、加強規范中不僅有工程建筑抗震加固設計原則應符合下述規定:
1)加固方案應根據抗震評定結果進行綜合分析,確定各建筑物的整體加固、局部加固或構件加固,以提高整體抗震性能,提高構件的整體抗震性能,改善構件的承載能力,整體抗震性能等。
2)對穩定性不高或小區業主規定的提升可靠度的混凝土結構,以及對相關部分采取提升、局部拆除或調整其內功等措施,使其符合現行標準設計標準和業主規定的安全系數、使用性能和適用范圍。
6、對不合格的抗震性能,應選用加固方式:
1)拆除或加設抗震墻;
2)修補和灌漿;
3)加固整體表面或護墻;
4)另加柱加固;
5)包邊或嵌邊加固;
6)支架或支架加固。